校级项目

关于组织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20-03-23 10:37

各单位:

根据2020年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定于近期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及依据

1.20162017年度延期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6152号)文件精神进行结题验收。

2.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41号)文件精神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安排

1.各单位于2020330前统一将本单位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各单位于2020331日上午1000-1200统一将本单位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管理办公室。

3.审核通过的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下发结题通知。

三、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六份(A4纸,双面)及电子版。

2、提交相关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3、各项目的结题材料均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材料清单。

四、其它说明

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结题,项目将被终止,资助经费予以收回,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的准备工作,认真组织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