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项目

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20-09-30 10:3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41号文件),为了及时掌握我校校级科研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科研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9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中期检查意见,并于202010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办。

附件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