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我省将组织开展全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评选工作,择优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20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陕科函〔2021〕14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确定为全国或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参选科普作品的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一般应为在陕单位;
2.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3.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4.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5.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6.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7.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推荐程序及评选办法
1.请各单位组织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行文推荐同时提交《2020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一式8份(套),按2020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7月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逾期不予受理。
2.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20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同时将择优推荐5部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推介工作。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