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科研成果认定、量化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4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科研奖励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经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现将有关奖励结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及标准
1.论文类
(1)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2020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2020版)、CSCD(2019—2020)源期刊目录;
(2)被索引或检索、收录的论文以有资质检索机构的证明为依据;
2.著作类以著作原件、国家新闻出版署CIP数据核准号查询结果为依据;
3.专利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为依据;
4.软件著作权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版权服务为依据。
奖励标准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科研成果认定、量化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4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二、奖励项目
2021年共有符合奖励标准的科研论文15篇,其中SCI期刊论文2篇,CSCD期刊论文1篇,人大复印资料1篇,权威期刊论文1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8篇。著作(教材)1部。实用新型专利28项。软件著作权16项。具体奖励情况见附件。
附件.rar
科研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