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我校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拟分为三类:I类、Ⅱ类、Ⅲ类。
1.I类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2万元,申报对象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研究所成员。结题要求项目组至少在专业核心期刊级别以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论文的内容都应是与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并提供不少于1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
2.Ⅱ类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资助经费0.8万元,申报对象为我校教职工。结题要求项目组至少公开在高等本科学校学报级别以上发表专业期刊论文1篇(论文的内容都应是与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并提供不少于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
2.Ⅲ类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资助经费0.5万元,申报对象为我校教职工。结题要求项目组至少公开发表专业期刊论文1篇(论文的内容都应是与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并提供不少于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
所发表的论文应为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维普收录,所有研究报告都需进行不端学术检测,如检测两次后,重复率都超过30%,将不予以结题,终止其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并交付第二次的检测费用。其行为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违反基本学术道德规范的,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项目组应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内容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要与申请书注明的成果形式相符。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是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必须注明“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字样和项目批准号。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结项:
1.成果获得省(市)级奖(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成果奖)等序列第三层级以上。
2.I类项目在CSCD或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Ⅱ、Ⅲ类项目在专业核心期刊级别以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3.有1项以上(含1项)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
可直接结项的项目,不需要提交研究报告,但仍需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办理结项手续。校级科研项目的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参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41号)文件精神执行,二者之间如有冲突,则以本通知为准。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具有现实意义、创新性及前沿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可为申报国家、省部级相关课题做准备。
2.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
3.科研处将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
2.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评选、主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
3.通过各单位审查通过推荐的项目,请于2022年12月21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纸质版(申报书和论证活页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各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4160494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选
科研处对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凡通过评审的项目报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均列入学校当年科研计划。科研处将进行项目编号,下发立项通知并签订任务书。
五、相关说明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1.各单位申报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行政部门的人员若申报可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在相关教学单位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人与参与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需校外人员参与的可提交申请说明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学风端正,对申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项目申报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并且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参与人具有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3.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主持1项校级项目,参与人参与同一年度的校内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凡有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的校内项目。
4.项目组参与人员一般至少是2至4人。
5.凡承担校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项者,两年内不得申报。
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转型探索研究及科研创新,共同推进学校科研发展。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