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科联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繁荣,引导基层社科联聚焦我国特别是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交流研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暨申报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陕社科联〔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开展学术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
省社科联对学术活动的资助类型包括高层论坛(含三秦智库论坛)、陕西省社科界学术年会(简称学术年会)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
1.高层论坛。2022年度高层论坛主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等中省重大战略部署进行研讨。高层论坛由省社科联主办,各单位依据主题申请承办。
2.学术年会。第十六届(2022)学术年会以“贯彻新发展理念 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开展学术研讨交流。学术年会由省社科联主办,各单位申请承办分场活动。第十六届学术年会拟设置分场活动15场次。
3.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各单位根据各自学科领域特色和年度工作计划,自拟主题进行申报。2022年度计划资助学术活动50场次。
省社科联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全文在陕西社科网网站公告下载)规定,择优予以资助。鼓励各单位联合申报相关学术活动。
二、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申报学术活动不得少于1场次。
2.各二级学院、部门于4月21日前将纸质版《学术活动计划表》(一式2份)《全年学术活动报送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以“学院+活动计划表”发送到指定邮箱ydcx_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各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视活动主题、范围、影响等情况择优予以资助。各单位单独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每年度只资助一项。
4.高层论坛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字样;学术年会分场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学术年会分场活动”字样;学术资助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字样。
5.活动开展前10个工作日,向省社科联学会部报送具体活动方案。活动举办后5个工作日之内,获得资助的在省社科联团体会员管理系统“学术活动资助项目”模块填报学术活动开展情况,未获得资助的在“学术活动管理”模块填报学术活动开展情况。学术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意义、活动成果、活动亮点、学术效应、新闻报道等,并附不少于2张的活动照片。
6.资助活动应在当年内完成,一般不跨年度。因特殊情况延期的,应提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因故不能举办的,应及时提出终止申请,并通过原渠道退回资助经费。延期或终止的,其申报单位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7.该活动只针对我校人文社科教学单位和部门(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体育部、思政部)开展。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docx
科研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