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挖掘梳理各地、各部门及相关院校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成果,服务行政决策,促进产学研结合,省委农办(省委乡村振兴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21年度“三农”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21年度形成的“三农”工作调研成果,内容主要包括:
(一)关于我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研究;
(二)关于我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的路径研究;
(三)关于促进我省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路径研究;
(四)关于发展壮大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研究;
(五)关于推进我省乡村“五大振兴”的路径研究;
(六)关于加快我省种业振兴的政策建议;
(七)关于加快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建议;
(八)关于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关于扩大我省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建议;
(十)关于我省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的调研报告。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1日开始,11月20日结束。
三、征集数量
各市(区)委农办选送调研成果3-5篇,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送调研成果1-3篇,相关院校选送调研成果1-3篇。
四、成果运用
省委农办(省委乡村振兴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送的调研成果进行集中评选,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通报表彰并汇编成册,报送中央农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阅,推荐在《陕西农村要情》优先发表。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调研成果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表述准确、数据详实(尽可能用最新数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对科学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题目自定,每篇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
(二)各有关单位要把好调研成果的政治关、质量关,择优推荐,文责自负。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的调研成果和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 2021年度“三农”工作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docx
科研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