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科研处工作计划安排,定于近期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及依据
2018、2019、2020、2021年度立项未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41号)文件精神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安排
1.各单位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点前统一将本单位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6049402@qq.com。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时间及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2.审核通过的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下发结题通知。
三、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
2.提交项目研究报告或决策咨询书电子版。
3.提交相关成果的PDF扫描件电子版(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已出版专著的封皮、前言、目录、封底等相关材料;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成果获奖的证书(批文)等相关材料)。
四、其它说明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工作。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