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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统计科学重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20-05-11 14:4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加强统计数据有效使用、深度挖掘与分析研究,增强统计服务的前瞻性、预期性和实效性,促进统计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统计局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0年度陕西省统计科学重点项目研究”,按照省社科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统计科学重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计预测方法研究;

2.基于重大应急事件的统计机制问题研究;

3.陕西省大健康产业现状及发展潜力研究;

4.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住房改造问题研究;

5.煤炭产业对陕西经济影响研究;

6.陕西构建“一带一路”文化旅游高地的可行性研究;

7.疫情油价双重冲击下,陕西省煤化工业产业发展路径研究;

8.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9.统计数据与大数据源的融合应用研究;

10.统计服务和助力陕西“六稳”和“六保”工作的方法路径与实证研究;

11、统计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路径选择与实证研究;

12、基于脱贫摘帽后,乡村振兴中产业选择与发展研究;

13、对统计理论发展和统计工作实践有重大意义的其他选题。

本项目列示的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拟定,要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需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申报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并签署明确意见。

4.遵守《陕西省统计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资料与时间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统计科学重点项目研究申请书》(一式三份)、项目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于2020519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办,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项10项,其中,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统计局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给项目依托单位。

五、项目结项

(一)省统计局根据需要指定本单位人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统计局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二)基于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统计科研工作特点,2020年度研究项目应于本年度1113日前,提交结题申请,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同时附1万字内的研究成果压缩稿和电子版。

(三)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成果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统计局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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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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