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我校2023年科研工作会在综合会议室(一)召开。校长崔海潮、执行校长贺俊波、副校长拓欣出席会议,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科研副院长(副主任)、研究所负责人、科研秘书,科研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副处长王海军主持。
会上,根据学校《关于公布2023年度稳定安全及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延大西院〔2023〕10号)文件精神,王海军解读了各教学单位2023年科研任务分配情况,通报了我校目前延期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了研究所(中心)工作的进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相关工作。
贺俊波强调,科研处要为全校教师的科研工作提供服务,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和平台,实现学校科研工作的实质性进展;对于科研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努力完成;对于超期科研项目问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做好督促工作,提高结项率;各研究所(中心)要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抓住契机,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提高我校科研实力,同时可以借鉴兄弟院校“三项改革”成功经验,切实推进“三项改革”工作。
崔海潮作总结讲话。他要求,一是科研任务分配要经过慎重考虑、统筹安排,形成最终科研任务清单,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清单,以各单位师资为基础,努力落实相关任务;二是各单位要在部门内部进行任务分配,做到点对点研判,为每位教师量身定制科研业绩清单,做到精细化、个性化管理,同时鼓励教师通过校内外合作的方式申请科研项目、参与重大项目;三是科研管理文件要与职称评审等相关文件同步改革,增强广大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升我校科研整体水平;四是青年教师要树立危机意识,各单位要做好科研引导工作,增强科研紧迫感;五是各单位及个人在科研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学风建设管理,禁止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及科研诚信等问题。他表示,学校会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研究所的发展,推动我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