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宣传思想工作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守正创新提供参考支持,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榆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设立“2023年度榆林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课题”研究项目。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23年度榆林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课题研究的通知》(陕社科联〔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重大课题
1.榆林市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创新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评价标准的构建;不同群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形影响和有效影响;各个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分析;当前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2.新时期职场群体思想现状,加强各群体思想政治教育及引导服务规律研究
研究内容:榆林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职业群体分布;职业群体就业、交往、组织和思想状况;职场群体网络空间的思想行为特点;当前引导服务工作的缺位失位、潜在的社会风险;改进措施。
3.榆林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文化和旅游资源分析;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优势和劣势分析;文化数字化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培育的方法路径;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发展思路缺少统筹,旅游和文化资源融合整合不够,高A级景区亟待突破,缺乏龙头企业,运营能力不足,整体传播宣传不足等)主客观原因;提出工作建议。
4.全媒体时代背景下网络舆论生态治理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网络舆论场成为社会舆论场的重要领域;官方、民间舆论场的测度及相互影响;网络舆论场的空间生态及主要影响因素;网络社会思想引导规律;民间舆论场的监测与引导;市域新媒体排行;骨干评论员队伍的改革。
(二)重点课题
5.榆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和经费保障情况,各县市区的成功经验总结提炼;阵地发挥作用情况,群众的评价;城乡站所工作的差异性和侧重点(农村:文化振兴的有效载体,移风易俗的落地落实,外出务工人员对关爱家庭留守人员的精神诉求等;城市:群众对小区治理、公共秩序的诉求,进城务工人员社会认同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活力不足的表现及原因分析;如何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空间、时间高度匹配的良性运行机制。
6.短视频背景下市县融媒体中心改革创新研究
研究内容:短视频背景下群众网络行为的结构分析和特点研究;短视频成为群众网络高频行为的原因分析;市县融媒体中心为代表的官方媒体内容供给及影响力评价;市县媒体融合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市县融媒体中心改革思路;市县两级融媒体中心统筹整合策划、制作、传播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
7.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责任制度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开展“八五”普法的创新举措;加快普法宣传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强完善普法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举措办法;培育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实施“法润上郡创作扶持计划”具体做法,扶持创作不同艺术门类的优秀普法宣传文艺作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创新做法。
8.榆林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移风易俗教育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总结当前榆林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提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教育的新举措。
9.榆林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研究
研究内容:榆林市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的具体举措;如发挥宣传思想工作作用,动员全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方法路径;加强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助力网络文明发展的方法路径;培育选树高水平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创新做法。
(三)一般课题
10.新时代背景下榆林精品文艺创作制作工作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榆林文艺创作资源富集;近年的作品获奖情况;好题材外流、大题材小制作、有高原无高峰的原因分析;体制机制改革举措。
11.构建榆林红色文化资源挖掘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新格局研究
研究内容:革命文化资源及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活化利用的思路;理顺市县管理体制。
12.榆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研究
研究内容:榆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现状;榆林非遗传承人队伍基本情况;传统手工艺类非遗项目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工作建议。
13.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榆林段)建设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整理解读各级政策、支持保障、上位规划等;开展资源普查、特征分析、价值评估等;梳理分析产品开发、旅游市场、宣传营销等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发展目标、战略规划、产品策划、品牌塑造等工作思路。
14.榆林长城文化公园建设和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
研究内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对榆林的意义,榆林长城资源状况;榆林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总体空间布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进展情况;榆林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他省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情况,榆林有哪些可以借鉴;工作建议。
15.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背景下,加强和改进榆林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研究
研究内容:榆林市新形势下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措施,构建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创建机制;从内涵和外延两个层面推动落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路径和措施;提出实施文明程度指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重点行业县区创建工作考核排名具体措施;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构建全域创建工作格局的实施办法;如何厚植培铸新时代榆林精神,激发市民主人翁意识,调动群众自觉自愿参与文明创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16.新时代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项目研究
研究内容:探索新时代榆林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路径与方法;聚焦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道德教育模式的传承与创新,如何运用新技术构架“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道德教育平台;准确把握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动态新方法,提出孵化培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项目的创新措施;挖掘、拓展榆林红色文化资源育人功能,推动红色文化资源有效融入青少年社会教育,形成具有榆林特点的青少年红色教育品牌。
17.榆林市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措施研究
研究内容:提出新时期加强榆林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如何加强法治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法治文化宣传队伍;提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榆林建设高质量发展新举措;挖掘榆林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内涵,打造榆林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如何建设具有榆林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18.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文化振兴助推乡村治理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和把握榆林乡村文化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高乡村居民文化水平和精神素质,改变乡村居民的精神贫困创新举措;如何更好挖掘榆林乡村特色文化,引导更多青年人回乡发展、回乡创业,促进乡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榆林乡村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如何更好制定、修订符合乡村治理实际的村规民约。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必须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名义申请。
2.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课题有关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有关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榆林市社科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经费
本项目按照重大、重点、一般分别给予2-5万经费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成果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缩减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榆林市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榆林市社科联在课题立项后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榆林市社科联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榆林市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16049402@qq.com,纸质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玮 联系电话:13572898259
附件.rar
科研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