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广大社科工作者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陕西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社科普及资助项目的通知》(陕社科联〔2021〕4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四史”学习、“十四五”规划、现代化建设等年度特色内容,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以提升社科普及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社科文化知识需求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推动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提升。
二、项目要求
2021年度社科普及资助项目主要包括长安讲坛和其它社科普及资助项目。
1.长安讲坛分为线上“云讲座”和线下“精品讲座”。
长安讲坛“云讲座”采取录播的方式,一般应围绕一个主题进行讲解,单集视频长度不超过30分钟,对于重大选题,可以制作系列视频讲座;也可以围绕一个主题的不同问题制作不超过10分钟的系列短视频、微讲座;还可以围绕一个主题,进行网络直播。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进行申报,获批后按照要求进行“云讲座”视频的录制或直播,视频应为MP4格式,像素不得低于1080P,经省社科联审定后,在“陕西社科网”“陕西社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项目承担人同时要利用各自的网络平台,对长安讲坛“云讲座”进行宣传推广。
长安讲坛“精品讲座”采取现场专题讲座形式开展社科知识普及活动。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申报承办长安讲坛“精品讲座”项目,推动社科普及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向基层延伸。
2.其它社科普及资助项目是指其他形式新颖、受众广泛、社会影响较大且确需资助的社科普及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获批后按照要求认真组织。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围绕项目要求,根据本单位特点,优化组合、整合资源,精选优秀项目进行申报。
2.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3.所申报的项目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4.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社科普及资助项目申报表》,所在单位汇总后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
5.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6.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16049402@qq.com,邮件主题注明“某某单位社科普及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在电子文件名中附上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如“**学院2021年陕西省社科普及**项目申报表.doc”。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