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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22-07-19 17:13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行为,遏制科研学术不端行为频发的态势,省教育厅决定在省属高校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16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学术行为,引导教师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通过个人和各单位自查整改,使广大科研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推动学校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进科研作风,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活动主题 “做诚信科研工作者 树良好学术风气”

三、活动时间  2022720-20221015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 开展全员科研诚信教育。各单位要围绕中省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文件(主要文件目录见附件1)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发挥优秀科学家模范事迹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各单位实际,在全单位范围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各单位采用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实现此次专项活动对我校科研人员全覆盖。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科研诚信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时间节点:830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2.制定学术诚信承诺书和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科研处制定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3)。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要求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在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管理等过程中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时间节点:725

责任部门:科研处

3.组织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全面实行学术诚信承诺制度,凝聚坚守学术诚信的共识。各单位要组织教师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各单位、科研处、承诺人各存档一份。教师的《学术诚信承诺书》由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的教师签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时间节点:915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4. 组织科研人员开展自我论文存量自查和科研项目自查。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按照论文自查表(附件 4),对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 2017 1 1 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研论文逐篇对照检查。科研论文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全面检视论文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研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规范或存在一定违规风险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向学校如实报告。学校根据过错情况,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根据政策要求、严重程度、违规动机、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各单位应建立台账,留存科研人员报告时间、违规事项等内容,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交到学校,由学校封存备查。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和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其他规范行为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时间节点:920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内容, 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和部署。让教师切切实实的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好这些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QQ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落实责任,注重沟通。各单位负责人是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按照我校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在工作中加强与科研人员和学校的沟通,注意敏感资料不予外传,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情况的总结、图片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dcx_kyc@163.com。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于 20221020日之前报送校科研处。

2.请各单位将与教师签订的《学术诚信承诺书》和《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20221020日之前送至科研处。

3.教育厅要求每年将科研诚信工作总结、科研诚信案件台账、科研失信人员数据上报,作为常态化工作,请各单位应保存相关资料。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处

                                202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