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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妇女性别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22-05-27 16:40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经研究,省社科联与省妇联拟合作开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主线,以陕西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推动陕西省妇女儿童和家庭各项工作为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妇女/性别研究项目基金导向作用的课题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将陕西妇女/性别研究工作融入陕西新发展格局,助力陕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妇女/性别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25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党领导下的陕西妇女运动史

1.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研究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西妇女运动和妇女发展历史研究

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促进男女平等的制度机制研究

(二)新两纲与新时代陕西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1.陕西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

2.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陕西省数据深度开发研究

3.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研究

4.陕西省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及机制研究

5.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队伍基本情况及作用发挥研究

6.“双减”政策背景下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研究

7.妇女“两癌”筛查政策在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三)党建引领和女性社会组织建设

1.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与妇女工作深度融合研究

2.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3.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4.“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四)家庭儿童工作

1.陕西省构建家庭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研究

2.以好家风支撑良好社会风气的长效机制研究。

(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

1.以党政为主导的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研究

2.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对策研究

3.家暴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和对策研究

(六)妇女对外联络交流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陕西妇女民间外交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的合作项目。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由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妇联组织实施。项目由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主持省社科联项目在研的,不得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必须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名义申请。

2.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项目有关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有关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妇联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联合省妇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妇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提出研究要求。省社科联、省妇联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妇联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妇联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6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16049402@qq.com,纸质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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