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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暨申报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23-03-01 08:53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基层社科联提升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积极为广大会员搭建好学术研讨交流平台,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报送2023 年度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暨申报学术活动项目的通知》(陕社科联〔202321)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开展学术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

省社科联对学术活动的资助类型包括高层论坛、三秦智库论坛、陕西省社科界学术年会(简称学术年会)和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

1.高层论坛。

高层论坛是我省社科界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中省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的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2023 年主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经济思想等内容举办,由省社科联主办,各单位依据上述主题申请承办。

2.三秦智库论坛。

三秦智库论坛是陕西智库联盟为成员单位搭建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交流平台,主要围绕我国特别是我省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联盟各成员单位开展成果交流研讨和成果发布。第三届三秦智库论坛主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陕西高质量发展设置分论坛,由省社科联主办,各单位拟定主题申请承办。

3.学术年会。

学术年会是省社科联为我省社科界及业界搭建的一个多学科、跨领域的品牌化学术研讨交流平台,主要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开展。各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题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国际性、全国性以及跨省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均可申报。第十七届(2023)学术年会拟设置若干分场活动,各单位依据学术前沿自拟主题申请承办。

4. 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

学术活动资助项目旨在支持各单位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开展特色学术活动。各单位根据各自学科领域特色和年度工作计划,自拟主题进行申报。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由各单位自主开展,省社科联择优资助。

二、有关要求

1.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体育部和思政部申报学术活动不得少于1场次。其他各单位采取自愿申报,场次不限。

2.申报单位请于313日前将纸质版《学术活动计划表》(一式2份)《全年学术活动报送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以“学院+活动计划表”发送到指定的邮箱(52899621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3.单独申报的,最多申报2 个项目类别,择优1 项予以资助。

4.鼓励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不受项目类别和场次限

制。

5.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全文在陕西社科网网站公告下载)规定,分类择优资助。

6.高层论坛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字样;学术年会分场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学术年会分场活动”字样;学术资助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字样。

7.获得资助的须推荐不少于5 篇的论文(推荐单位需评审排序、填写汇总表)。

8.资助活动应在当年内完成,一般不跨年度举办。因特殊情况延期的,应提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因故不能举办的,应及时提出终止申请,并通过原渠道退回资助经费。延期或终止的,其申报单位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联系人:李庆亚        联系电话: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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