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22-12-23 17: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3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促进两链融合加强需求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主线,通过布局一系列重点项目,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3年计划体系共设置4类计划,包括11类工程(专项),共26种项目。

二、申报程序

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申报。

申报项目通过审查后,项目申报单位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后装订成册按时报送。由区县(开发区)、归口管理单位推荐上报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由其审核盖章后与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附表1)统一报送至受理点。其他项目直接报送至受理点。(为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流程的接续顺畅,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暂保留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的要求,下一步市科技局将逐步推行全流程无纸化申报)  

三、受理时间

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分批次组织实施,本次征集的项目受理时限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3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113日。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16049402@qq.com,纸质版材料待审查通过后一式六份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19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34号)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出具资金承诺函。

()除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外,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未验收)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

五、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

监督电话:86786659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13572898259

  附件.rar

科研处

    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