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2021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的通知》(陕社科联〔2022〕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结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审批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立项评审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立项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题报告;
5.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6.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简缩版,字数3000字以内,突出问题和对策。
上述材料(1-5)须装订成2册,装订顺序请参照《结项审批书》;第4项材料另外提供5份,分别单独装订成册;第6项材料(2份)单独装订成册提交。
二、项目管理单位提交材料
1.单位结项成果报送清单(1份);
2.单位免于评审申请表(1份)。
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结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准确填写结项审批书、结项成果报送清单以及免于评审申请表。
三、结项评审形式
(一)免于评审
1.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研究周期内,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含《陕西社会科学》)或省级以上报纸理论版发表,且标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2.研究性成果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地市党委、政府采纳(含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采用),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3.研究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关机密不宜公开,但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级有关部门认可采纳,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符合免于评审的项目,仍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办理结项手续。
(二)专家评审
非免于评审项目,由省社科联统一提交知网学术不端检验平台核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17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结项)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玮 联系方式:029-68084685
附件.rar
科研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