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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研办 2019-10-23 11: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教技办20198号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每个教学单位必须推荐1个项目。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各单位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10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总数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包含核心期刊论文1篇。

(八)各单位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19111518:00

(二)纸质申请书。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A4双面打印。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并于20191112日前送至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项目。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办。

    附件.rar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