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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审计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科研办 2021-03-10 09:40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审计科研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作用,搭建社科研究和审计现实需要之间的桥梁,为陕西发展提供审计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发展,省社科联与省审计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1年度审计重点课题研究项目。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审计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十四五”陕西审计的目标、内容、重点等研究

2.国家审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研究

3.生态文明建设审计研究

4.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研究

5.国家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绩效研究

本项目列示的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要紧扣我省审计工作发展实际,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1.项目申请必须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名义申请。

2.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有关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择优确定。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五、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11130日,书面提交3-5万字研究成果及2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审计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审计厅在项目立项后指定本单位人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审计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审计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省审计厅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13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16049402@qq.com,纸质版报送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玮     联系电话:13572898259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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